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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应承包又反悔应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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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2004年年底,我村开发废弃地百余亩,全体村民以竞标形式进行发包。当时,村民李某中标3块地,承包期20年,承包费共计44800元。因为到了年底,村委会考虑到李桌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有困难,当时没能及时签定承包合同,打算2005年春节过后,村里帮李某协调银行贷款。可是年后,李某嫌地价太高,不愿意承包,之后全家外出打工了。如果这块地重新对外承包,肯定到不了这个价格,如果造成经济损失,是否应由李某负担?如果为挽回经济损失,村委会将李某现有承包地收回,是否合法?
出处 《农村新技术》 2007年第5期51-5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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