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实践历史,回顾起来主要有三个重要阶段。第一阶段是从建国初期到20世纪60年代,该阶段的标志性成果是1955年3月发布的由苏联专家米留申编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部及其他机关、团体、企业活动中所形成的标准文件材料保管期限简短一览表(草案)》;第二个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末,该阶段的标志性成果是1987年4月国家档案局发布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第三个阶段是21世纪初至现在。该阶段的标志性成果是2006年12月18日国家档案局发布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出处
《北京档案》
北大核心
2007年第5期18-21,共4页
Beijing Arch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