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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实践的历史回顾与思考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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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的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实践历史,回顾起来主要有三个重要阶段。第一阶段是从建国初期到20世纪60年代,该阶段的标志性成果是1955年3月发布的由苏联专家米留申编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部及其他机关、团体、企业活动中所形成的标准文件材料保管期限简短一览表(草案)》;第二个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末,该阶段的标志性成果是1987年4月国家档案局发布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第三个阶段是21世纪初至现在。该阶段的标志性成果是2006年12月18日国家档案局发布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作者 王英玮
出处 《北京档案》 北大核心 2007年第5期18-21,共4页 Beijing Archives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 1[苏联]专家米留申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部及其他机关、团体、企业活动中所形成的标准文件材料保管期限简短一览表(草案)》,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印,1955年3月.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汇编》(1949年10月-1992年6月),法律出版社1992年10月第一版.
  • 3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国家档案局局长杨冬权签署,2006年12月18日.

共引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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