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伴随着全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我区以个体私营企业、乡镇企业等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取得较快发展,已经成为我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在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吸纳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06年,自治区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促进工业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之后,我区民营经济的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宽、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占国民经济的比重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