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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缮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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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招投标管理体制 修缮工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校修缮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校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规定;(2)指导、监督、检查招标投标工作的实施;(3)总结、交流招标投标工作的经验;(4)组织审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人的资格;(5)组织审查招标申请书和招标文件;(6)审批评标机构;(7)监督开标、评标和定标工作;(8)审批评标报告;(9)调解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10)监督承包合同的签定、履行。
作者 王滨
出处 《山东企业管理》 2007年第5期44-4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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