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农地法律制度与经济体制具有高度相关性。现行农地法律制度与我国日益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越来越不适应,亟待改革。受传统二元结构的影响,中国农地法律制度的二元性特征显著,作为在中国经济转型中产生的特殊问题,必须随着二元结构的转型而与时俱进。在这一转变过程中,确保农民与国家、集体在土地关系中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应成为今后农地法律制度创新的主题。
出处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3期9-15,共7页
Studies in Law and Business
基金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05JZD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