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村改居”可以理解为城市附近的农村,由于其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到一定的程度,从经济结构、村民就业方式和文化生活需求等发展到城镇水平或者接近城镇水平的条件下,自身产生了从政治体制到经济体制都渴望变革过渡到城镇社区的需求,政府因而取消原来已不适应需要的行政村建制,设立社区。“居委会”取代“村委会”之后原村集体遗留的资产如何处置,新居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如何解决是摆在“村改居”工程中迫切急需解决的两个问题。厦门市莲前街道在实施“村改居”过程中,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率先在全市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储备基金,较好地解决了上述两个问题,受到了新居民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出处
《就业与保障》
2007年第5期49-49,共1页
Employment and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