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稳定与可持续进行的客观要求和基本保证。我国立法资源配置不合理,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法律供给严重不足,以及在立法理念和立法价值取向上存在的偏差,不利于广大农村的快速发展和农民权益的保护,阻碍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推进。必须加强国家宏观层面上的立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创造条件,构建崭新的、完善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法律制度体系。
出处
《荆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7年第5期60-64,共5页
Journal of Jingmen Technical College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4年度重大研究项目(项目批准号:05JJD850009)
国家"985工程"二期建设项目(项目批准号:教重办[2004]1号)的前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