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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物权法》谈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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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物权法》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方面没有带来任何惊喜,甚至有点失望。在第151-155条中关于集体建设用地的主要表述如下:“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办理;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作者 史京文
机构地区 广东省土地学会
出处 《国土资源》 2007年第5期18-19,共2页 Land &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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