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辽宁省本溪市政府制定了《本溪市政府承担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职责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对市安全监管局、公安局、卫生局、旅游局、质监局、建委、交通局、教育局、煤监局、供销合作社等10家负有专项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进行考核。一是考核内容按照各部门年初与市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确定;二是考核方法按照市政府制定的“考核细则”进行逐项打分;三是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
出处
《劳动保护》
2007年第6期73-73,共1页
Labour Prot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