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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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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问题必须系统运用要约和承诺理论详加分析。在代理人模式下,一般投保人签署投保书是为要约,保险人同意承保、打印保单是为承诺。在特殊销售模式下,存在投保人签署保证核保产品的投保书即构成承诺,从而保险合同成立的可能性。投保人是否交纳了保险费,不影响人寿保险合同的成立。
作者 吕筠
出处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112-114,共3页 Seeker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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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美]肯尼思·布莱克,哈罗德·斯基珀著.《人寿保险》,洪志忠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4,16页.

共引文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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