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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强化管理开锁业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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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开锁行业管理,规范开锁经营单位经营行为。对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在街头设摊点经营或无照经营的,要坚决依法取缔;对经营秩序混乱并因此引发违法犯罪活动的,要坚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出处 《长安》 2007年第5期62-6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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