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法律常识趣味教学案例六则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裴荷根是江西省吉水县文峰镇东螺易家坊村人。2003年裴荷根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2004年9月3日刑满释放。出狱后他发誓不再偷别人的东西。可是,2005年10月24日11时许,裴荷根因在江西省永丰县城违章驾驶摩托车,被交警部门依法查处,摩托车被暂扣。当天下午6时许,待交警下班后,裴荷根溜进交警大队院内,用备用钥匙打开被扣押的摩托车,然后驾驶摩托车逃回吉水县家中。
作者 李洪祥
出处 《思想政治课教学》 北大核心 2007年第5期73-73,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