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通过描述福街草根民间商会与福区地方政府部门,通过长达8年时间的谈判对话、民主协商等互动活动,双方形成相互宽容甚至“合谋”共赢的新型国家与社会关系。这一中国社会和谐治理的地方性微观经验表明,中国文本宪法为地方政府与民间社会的良性互动提供了法理基础,使得双方在既有文本法律框架尚待健全的局限下,能够以协商民主范式对话沟通,在相互转换各自偏好中渐趋宽容妥协,从而开辟了“正当妥协”的宪政地方性知识新路径。
出处
《人文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3期157-164,共8页
The Journal of Humani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