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将契约形式作为研究金融组织和代理组织的出发点和基础。在制度经济学中,制度安排可以被理解为各方达成的合约或契约,契约是各个主体之间通过让渡各自权利的方式进行合作、分配权益、分担成本和风险而达成的协议。这是制度安排的本质。阿尔钦和登姆塞茨的文章《生产、信用费用与经济组织》中指出:组织就是由合同、协议和内部各个成员之间的默契构成的一系列关系的综合。在这里,本文将经济组织还原为由一系列契约组成的制度,将对经济组织的研究还原为对契约形式的研究。不同的组织实际上就是不同的契约形式,不同的契约形式对应不同的治理结构,具有不同的交易成本,综合呈现出不同的制度结构。
出处
《农村金融研究》
北大核心
2007年第5期48-50,共3页
Rural Finance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