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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领养老金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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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冒领养老金案作出了判决,冒领养老金的朱某向江苏省江都市社保处一次性返还人民币17275元,赔偿案件诉讼费1901元。
作者 曹利民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62-62,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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