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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回厂报到能否认为已经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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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主持人:我系统一职工,1982年办理了为期3年的停薪留职手续,并与企业签订协议约定,“协议期满一个月内回厂报到,由厂方安排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者视为自动离职”。该同志未履行报到义务,直到20多年后找到工厂(正在改制),要求享受职工待遇,对该职工能否视为已经自动离职?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78-78,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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