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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对职工的处理决定应具体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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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桂某于2001年5月25日到某酒店工作,任工资员。2006年5月15日,该酒店以桂某违反酒店《员工手册》相应规定为由向其发出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桂某不服,以酒店未按程序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撤销解除劳动关系决定及补发其生活费。
作者 徐潇洁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82-82,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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