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湖北省襄樊市襄阳区的一位已故退休老人生前曾是某企业的职工,于1986年5月参加工作,2001年4月退休,2005年7月因病去逝。企业社会保险申报人员在养老金待遇调整时只给该退休人员增加了125元,却忽视了缴费年限满15年(180个月)应增加的5元。劳动保障部门在审批时发现了这一错误,并予以纠正,为该退休人员补发了少调的5元钱。这位老人的家属收到补发的养老金后激动地说:“连已故退休人员少发的5元钱都补齐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真细致啊!”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北大核心
2007年第2期53-53,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