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农村经济变革的不断深入,农民不再满足于一家一户的单干,开始了走合作道路的探索。江苏省探索实行的“土地股份合作制”是个有代表意义的形式,是对农村土地如何实现流转的有益探索。从地政管理的视角看,土地股份合作制虽然仍属农地流转范畴,但它体现了农村土地流转新动向。值得注意的是,单纯的农业种植、养殖已经无法满足农民增收的要求,甚至出现了自发的非农业活动诉求。会不会出现农地改变用途现象?是否会对“守住18亿亩耕地”带来新的压力?这些都是值得关注的。
出处
《中国土地》
2007年第4期14-15,共2页
China L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