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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门应争取成为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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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物权法》对不动产登记仅作了原则性规定,对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等,则授权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目前,我国土地、矿产登记职责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履行,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林地等其他不动产也均由各自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登记。
作者 胡能灿
出处 《中国土地》 2007年第4期47-47,共1页 China 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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