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衡平裁判的推导过程在国内尚缺乏系统而有针对性的研究,笔者以司法裁判者的主体性为研究视角,以衡平法的现代性为研究纬度,以构建法律的内外和谐为研究指向,对本命题进行了一个浅象性的剖析。衡平裁判是一个历史的命题,故首先阐明了我国传统司法裁断的衡平化的特征,以此说明现代衡平裁判本土资源的丰厚、深远;衡平裁判又是一个现代化、开放性的命题,在法治现代化的国度里,衡平思维不断地从法律推理学和解释学中汲取营养,通过对图尔敏和阿列克西两位法哲学家学说的引介和借鉴,阐述了现代意义的衡平裁判体系。
出处
《法治研究》
2007年第5期48-54,共7页
Research on Rule o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