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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政府颁行商标法的社会条件分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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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23年5月3日北洋政府颁布了我国商标发展史上第一部完整的商标法律——《商标法》以及《商标法施行细则》,该法的颁布不仅使我国的商标管理进入有法可依时期,而且标志着我国收回了被英国人控制下的对商标行政管理所行使的主权。商标法的出台,既是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由当时商标法律的缺失造成中外商标纠纷和争议无从解决的局面所致,同时也与北洋政府稳定社会秩序、舒缓外交压力等方面的考虑有关。
作者 张丽红
机构地区 北京大学
出处 《理论探索》 北大核心 2007年第3期155-157,共3页 Theoretical Expl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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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7

  • 1沈家五.从农商部注册看北洋时期民族资本的发展[J].历史档案,1984(4):110-116. 被引量:8
  • 2费正清,等.剑桥中华民国史(1912-1949)(上卷)[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839.
  • 3熊希龄 张謇.为拟先制定各种单行法令给大总统呈.政府公报,1913,152.
  • 4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中华民国商业档案资料汇编:第1卷(1912-1928)[M].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1991.166.
  • 5上海总商会.会务记载[J].总商会月报,(1921).
  • 6北洋政府农商部编辑处刊行."商标法草案提请公决咨交团会议决公布案"议案[J].农商公报,.
  • 7北洋政府农商部商标局编.《《商标法草案》可否咨询国会作为暂行法,抑或作为条例,先以教令公布呈请核示由》[J].商标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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