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当今这个强调视觉观念和表现的文化环境中,人们热衷于把艺术类型处理成具有可看性的样式。在这样观念的影响下舞蹈创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悖论,它可以具体描述为两个方面:其一,它体现为创作的复杂性、多样性和效果的急速倍增,但相悖的是又展现为这些创作的同质化、类型化的增长。其二,观众在面对越来越复杂但趋同的舞蹈时,暂时满足了视知觉被刺激的快感,但久之会出现心理学上所说的“神经餍足现象”。其实无论是形态还是价值特征的变化,都体现出不同时代人们审美需求的变化,也体现了舞蹈在新的时期中作为一种文化方式的自我调整。但有直觉的艺术家一定不会总沉浸在光怪陆离的画面之中,而是不断地挖掘舞蹈艺术本身更为重要的东西。
出处
《北京舞蹈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121-125,共5页
Journal of Beijing Dance Acade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