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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事人申请补正庭审笔录应从三方面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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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庭审笔录是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案件时,由书记员当庭记载全部法庭审理活动情况的文字记录,是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作出公正裁判的主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
作者 邹小院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7年第05S期100-100,共1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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