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11月,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简称为“税委会”)发布了[2006]30号文件《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暂定税率的通知》。之后的12月,税委会又发布了[2006]33号文件《关于2007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两份文件都明确了计算机直接制版机(CTP设备)和胶印机用墨量遥控装置(包括墨色控制、墨量调节装置和墨斗体等)的进口关税由原来的6%(实为9%)调整为零关税,并分别在2006年11月1日和2007年1月1日开始施行。其中,税委会[2006]33号文件的内容如下。
出处
《中国印刷物资商情》
2007年第5期32-3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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