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报道,2007年4月9日,美国贸易代表苏珊·施瓦布日在华盛顿宣布,美国政府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了针对中国的两项贸易诉讼,分别指责中国打击盗版不力和限制美国电影、音乐和图书产品进入本国市场。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有关规定,诉讼被提出之后,紧接着是为期60天的磋商期,诉讼双方将在此期间努力通过谈判解决问题。如果磋商未能达成一致,世贸组织将成立专家组进行裁决。假如美国在这一诉讼案中获胜。美国将有权对中国产品实施惩罚性制裁。
出处
《电子知识产权》
CSSCI
2007年第5期59-60,共2页
Electronics Intellectual 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