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传统的市政公用事业供给体制已经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市场化改革已在各地陆续展开。但是面对私人企业和非营利组织共同参与市政公用事业供给的状况,政府并没有做好相应的准备,治理方式没有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发展。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必须对市政公用事业改革进行制度设计与供给,激励与扶持参与市政公用事业的社会力量。只有这样才能构建我国新型的市政公用事业供给体制,提高服务水平。
出处
《中共南昌市委党校学报》
2007年第2期54-56,共3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Nanchang Municipal Committ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