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政府采购优先选择环保节能产品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从2月1日起,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实施政府采购的,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和节能产品,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逐步淘汰低能效产品。否则,财政局将拒付采购资金。
作者 赵志东
机构地区 河北省财政厅
出处 《公共支出与采购》 2007年第2期23-23,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