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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民政事业费亟待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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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政事业费是指财政部门拨给民政部门用于抚恤、安置、社会救济、救灾等事项的专项经费,管好用好此项资金,是贯彻执行优抚安置、救灾救济、社会福利工作的主要财力保证,对促进社会稳定和“三个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笔者在对乡镇财务检查时,发现乡镇民政事业费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亟待加强管理。
作者 王君
机构地区 成安县财政局
出处 《公共支出与采购》 2007年第2期64-6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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