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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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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企业支付学生实行报酬税前扣除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07号)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112-112,共1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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