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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体制改革中市场与政府的动态界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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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阶段,“市场失灵是政府干预的依据”的命题假设已不能完全存立,凡是无法、无需界定产权或政府界定产权比私人界定产权成本低的项目与领域,就是市场不宜而政府可为的。一般说的市场失灵,与其说是市场缺陷,还不如说是市场运行条件不成熟。现代社会,向社会提供公共品是政府的主要社会职能。本文认为,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分工并非一成不变,二者之间存在一条动态的界限。
作者 李勇
出处 《商业时代》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6期4-5,28,共3页 Commercial
关键词 市场 政府 界限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 1布坎南.自由、市场、国家【M】.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
  • 2丹尼尔·耶金,约瑟夫·斯坦尼斯罗.制高点——重建现代世界的政府与市场之争【M】.外文出版社,2000
  • 3施蒂格勒.产业组织和政府管制【M】.上海三联书店,2001

同被引文献18

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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