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贸易法“301条款”长期以来既是美国开拓海外市场和保护自身经济利益的最有力工具,又是美国应对国外贸易壁垒的重要国内法依据之一。虽然世界贸易组织早已确立了较为完善的争端解决机制,但美国始终不放弃“301条款”,继续使用该法律对其他国家的贸易措施进行调查、谈判。本文认为,“301条款”的单边主义与WTO确定的多边贸易体制是完全相悖的;但“301条款”与WTO争端解决机制又存在着某种暗合,能够适应这种环境并配合该机制而运作。
出处
《商业时代》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6期40-41,共2页
Commerc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