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种政治实践和制度形式,已经有50多年的历史了,但作为一个政治概念,一直存在着不同的理解和认识。笔者认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由两项具体制度,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组成的。全面、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内涵,有利于充分认识我国这一基本政治制度所具有的丰富内涵和独创价值,有利于推进这一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开发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制度功能。
出处
《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07年第2期13-15,共3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Institute of Social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