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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根据国税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从5月1日起,个人转让书画作品、古玩取得的收入,减除其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取得”项目计征20%的个人所得税。
出处 《中国收藏》 2007年第6期41-41,共1页 China Collec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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