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的社区公共行政广泛采取的形式是政府委托社区行政形式。在社区公共行政过程中,由于社区主管和社区居民在公共预算问题上存在分歧,使公共建设陷入困境。通过引入仲裁人,建立二者之间的最后要价仲裁模型,可以达到纳什均衡,打破僵局。然而在现实中由于寻租现象的存在,导致均衡受阻。应在社区主管部门、社区居民和仲裁人之间寻求一个利益均衡点,同时,发挥政府的监管职能,从而使政府委托社区行政机制得以完善。
出处
《当代财经》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5期23-27,共5页
Contemporary Finance and Economic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06CZZ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