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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金制”商铺类项目管理费收费难点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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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综合型批发市场类商铺项目(下称综合型商铺),很多开发商都采取了返还租金予商铺投资人的销售手段,使入伙后2~3年商铺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暂时分离,而由开发商成立商业经营管理公司对商铺进行统一招商经营管理。针对这种所有权分散、经营权集中的管理模式,多数物业公司虽已采取了“酬金制”的物业服务收费方式来规避经营风险,但仍参照住宅、办公楼项目的传统收费方式,向单个小业主、租赁经营户收取物业管理费,使得管理费收缴面临较大的困难。
作者 张琦
出处 《住宅与房地产》 2007年第6期34-35,共2页 Housing And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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