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79年以来,欧盟对我国发动了127起反倾销调查案件,反规避与反吸收是其中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反倾销措施的继续。1995年10月20日至2006年12月28日期间,欧盟对我国出口产品发动了17起反规避调查、8起反吸收调查。借鉴欧盟在反倾销中的反规避、反吸收立法与实践,提出关于制定实施反规避、反吸收法律规则,有益于健全、完善我国反倾销法律制度,依法维护我国产业安全。
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3期118-122,共5页
Social Scienc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