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于2006年9月25日起实施,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死刑案件二审程序既是一审程序的纠错程序,也是死刑复核程序的前提和基础。对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通过控、辩双方的理性争辩、积极举证和质证过程,有助于发现一审裁判的错误,同时由于检察机关全面介入死刑案件二审程序,能够进一步加强对死刑案件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更有助于形成正确的二审裁判结论,并对死刑复核程序产生积极的效果。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7年第05X期18-19,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