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9年德国社会民主党柏林代表大会决定,在保持自由、平等、团结互助等基本价值为“我们政策的尺度和指导原则”的条件下,制定新的基本原则纲领。在制定纲领的讨论过程中,关于公正原则的讨论占据了重要地位。自由主义把“平等地进入自由市场的条件,也就是机会平等”作为“实现公正的足够的条件”,而社会民主党却认为,以不是由于自己过失造成的成就差别为衡量标准是“不合法的”。只有当人们力图减少“没有道理的社会不平等”时,平等原则才能在相应的程度上实现。至于自由,社会民主党人认为,20世纪的经验证明,自由必须包含享受那些使自由行动成为可能的社会物品的权利,而教育机会、收入保障、健康保护、社会分享是这些社会公共物品中最重要的。讨论涉及三大基本价值之间的关系问题,社会民主党人虽然一再强调三者相辅相成,但也承认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紧张关系”,而实际上从维利.勃兰特起,他们就把“自由”放在首位,这是他们所认同的制度框架决定的,尽管他们力图在自由的理解上与资产阶级党派、特别是与新自由主义划清界限。这个问题是我们今后研究社会民主主义基本价值时应当首先关注的问题。
出处
《国际政治研究》
CSSCI
2007年第2期3-14,共12页
Th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山东大学当代社会主义研究所)委托重大课题"欧洲社会民主党指导思想的演变"的一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