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2月13日至15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发生了大规模的一氧化碳中毒事件(以下简称“2·13”事件),就诊277人,未就诊直接死亡16人。事件发生后,延边州委、州政府周密部署,迅速建立各种应急和防范机制,妥善处理,成功应对了此次事件。“2·13”事件后涎边州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平安延边的角度出发,以绝对减少和杜绝一氧化碳中毒现象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继续对此给予高度重视,组织各方力量,研究新方法、新举措,在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和改善客观条件的同时,加强对当事人的主观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改善主观条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