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炒企业鱿鱼 先吃透合同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小张在灿坤实业公司工作了十几年,最后一份合同由2003年10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合同规定员工提前解约得提前30天通知灿坤公司,擅自解除合同应支持违约金。
出处 《时代风采》 2007年第1期26-26,共1页 Modern Eleganc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