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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系统在金融监管信息服务中的基础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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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6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公布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BaselⅡ,以下简称“新协议”),确立了国际金融业风险管理及监管的新框架。其中,为防范信用风险,新协议规定银行对借款企业必须进行信用评级,并规定了两种风险管理与资本计提方式:一种是引用外部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结果,并采用固定风险权重的标准法(Standardized approach),即外部评级法;一种是依据金融机构内部评级系统,并自行估计风险权重的内部评级法(IRB approach)。这既是对银行业经营机构的要求,更是对监管机关的要求。
作者 田泽
出处 《中国金融电脑》 2007年第6期27-29,共3页 Financial Computer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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