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和解法”,大抵有三种认识:①认为和解法即为和法,列诸法之首,包含于诸法之中,犹如阴阳统领八纲。②《伤寒论》中,仲景对桂枝汤、小承气汤均提到“和”字,意为非大发汗,大攻下,以较平和方药减轻疾病。故有人言此较轻的方法即为和解法。③提倡和解法分广义、狭义,广义和解,汗、下、温、补诸法中皆有之;狭义和解,即和解少阳,小柴胡汤为其代表方剂。认识的差异,导致了和解法与和法中一系列理论问题上的分歧,直接影响中医教学和临床治疗,对此有必要做一探讨。
出处
《甘肃中医学院学报》
1990年第4期31-32,共2页
Journal of Gansu College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