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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审美疲劳”与职业倦怠的成因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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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审美疲劳”原属于美学用语,具体表现为对审美对象的兴奋减弱,不再产生较强的美感,甚至对对象表示厌弃。就教师而言,产生“审美疲劳”,以致于产生对职业的倦怠,大致出现在执教2—3年后,这时正是一个年轻教师开始感觉不再“新”的时候,自以为该遇到的“事”都遇到过了,该学会的东西也都学会了,教育教学过程不再有新鲜感,整日里重复着“备课、上课、批作业、订正、辅导”之中。
作者 熊文蓉
出处 《西北职教》 2007年第5期21-2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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