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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书落选后不移交现金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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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贵州省黎平县龙额乡民政办公室来信问:我乡村委会换届选举时,有一个村的文书落选,通过财务审计应该向新一届村委会移交现金1200元。当时该文书出具了欠条,注明分两次还清。后来当村委会向他催要时,他却借故不还,其实他完全具有偿还能力,经多次做思想工作他仍然不愿归还。有人说通过司法途径成本太高。我们应该怎么办?
出处 《乡镇论坛》 2007年第06S期19-1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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