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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商品房高空置率与高价格并存之谜——以南京市房地产市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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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有关专家表示,空置房应该包括开发商在房地产市场前期产品定位产生偏差导致的大量无需求楼盘;楼盘前期推广力度不够,销售不力产生的大量尾房;购买人群对新房降价的期待使得楼盘销售周期拉长,从而使老楼盘转为新增空置房;开发商用于抵债的债权房及被法院罚没、羁押的部分房屋进入二手房市场,都应属于空置房。据称,目前国内1亿多平方米的商品房空置总量中,空置一年以上的超过50%,占压资金超过2500亿元。
作者 胡从宝
出处 《改革与开放》 2007年第6期40-41,共2页 Reform & Open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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