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理论界对金融安全较早界定的是王元龙博士和梁勇博士。前者主要是从金融实质的角度进行界定。认为金融安全就是货币资金融通的安全.凡是与货币流通以及信用直接相关的经济活动都属于金融安全的范畴。一国国际收支和资本流动的各个方面无论是对外贸易.还是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借用外债等也是属于金融安全的范畴,其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经济安全。①其界定具有几个特点:一是根据金融的实质对金融安全进行界定。二是反映了金融安全概念的广泛性。三是将金融安全的概念置于金融全球化大背景下讨论。说明金融全球化在提高国际金融市场效率.有效配置资源.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加大了金融风险和引发金融危机的可能.梁勇博士主要是从国际关系学的基本概念出发.结合经济学的思维方式给金融安全下定义。他认为国家金融安全是指一国能够抵御内外冲击.保持本国金融制度和金融体系正常运行与发展.即使受到冲击也能够保持本国金融和经济不受重大损害.如金融财富没有大量流失.金融制度与金融体系基本保持正常运行与发展的状态.包括维护这种状态的能力和对这种状态与维护能力的信心与主观感觉,以及由这种状态和能力所获得的政治,军事与经济的安全。②我们可将新时期的金融安全界定为:在金融全球化条件下.一国在其金融发展过程中具备抵御国内外各种金融威胁.侵袭的能力以及保持金融体系正常运行与发展的一种态势.应当特别强调保障金融安全就必须提高风险意识。
出处
《浙江金融》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16-1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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