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存款保险制度作为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有关经营吸收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向存款保险机构投保并缴纳存款保险费.在投保机构出现经营危机或破产倒闭时.由保险机构向投保人提供财务救援或由保险机构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的一种机制。2006年12月11日.中国取消对外资金融机构开展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和客户限制.以中国银行业为标志的金融业全部对外开放。在此背景下.我国长期实行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越来越显示出其固有的局限性。此外,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统计数据显示.到2006年10月末.我国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已突破15.8万亿元。如何防范银行挤兑风险.保护存款人利益.尽快建立符合市场化改革要求的与国际接轨的存款保险制度已是我国金融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出处
《浙江金融》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49-49,6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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