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权利之间的冲突问题,就是一物之上多种权利同时存在,权利实现时发生冲突,哪种权利效力优先的问题。抵押权追求的是抵押物的交换价值,不要求转移抵押物的占有:而租赁权追求的是抵押物的使用价值,同时又转移占有,所以一物之上能同时存在租赁权和抵押权。但当债权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而对抵押物进行处分时,则可能因租赁权的存在而不能充分地实现其权利或者影响承租人继续租用该物权利的情形,从而出现了抵押权和租赁权的冲突问题。
出处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07年第06X期87-88,共2页
Co-Operative Economy &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