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切险是海洋货物运输三大基本险别中的一种,与其他两种基本险别平安险和水渍险相比,一切险承保的责任范围最大。但是,一切险是否如同它的名字一样能够承保一切风险呢?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PICC)1981年1月1日修订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一切险是除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也就是说,一切险也有一定的承保范围,并不是货物被投保了一切险之后就万事大吉了。但是,针舻外来原因’饼涉及的范围这一问题,在我国保险界历来颇有争论。现在普遍的观点认为:一切险的承保范围是平安险、水渍险以及11种普通附加险责任。根据我国保险业的行政主管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在关于《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一切险”条款解释的请示》的复函中对一切险承保范围解释如下:“海洋运输保险‘一切险’是中国人民银行在《关于下发外币保险业务类保险条款的通知》银发[1994]328号中批准执行的。‘一切险’承保的范围是平安险、水渍险及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外来原因仅指偷窃、提货不着、淡水雨淋、短量、混杂、玷污、渗漏、碰损、串味、受潮受热、钩损、包装破裂、锈损。”所以,一切险并不是像它的名字所说的那样能够承包一切海洋货物运输的风险。
出处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07年第07X期1-1,共1页
Co-Operative Economy & Science